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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的继受取得的形式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03-22 17:47:3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房屋所有权的继受取得的形式包括买卖、赠与、继承。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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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蕴仪律师
主办律师
黄蕴仪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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