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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呢

更新时间: 2021-03-08 10:00:5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原则上,在赠与物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可以随时撤销,但是,根据《民法典》第658条规定,下列赠与不得撤销:

1、经过公证的赠与;

2、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那么,在《民法典》658条规定的不得撤销的情形下,赠与就必须履行吗?不是的,《民法典》663条规定了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助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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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烨律师
主办律师
吴烨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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