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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执行唯一房产可以执行吗

更新时间: 2021-01-29 20:21:4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对于唯一房产,如果该房产属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执行查封,但是不能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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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国华律师
合伙人律师
樊国华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征地拆迁、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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