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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转让无效合同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 2020-03-23 15:24:5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转让合同若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合同无效是指该转让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若双方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无法返还的可以要求折价补偿。若系因一方的过错导致转让合同无效的,还可以要求过错对此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因合同无效产生的违约责任的,该违约条款是有效的,可以根据该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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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毅律师
主办律师
刘毅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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