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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网上预售登记算房产吗

更新时间: 2020-03-02 15:24:2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网上的预售登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实是进行了预售合同签订并备案。

在网签时,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问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在达成一致后,才能登录交易平台填写信息表,并且需填写标的房产的具体情况,需写明交易价格、支付时限等内容,然后才能进行网签。

因此,网签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并且签署内容符合《合同法》对于合同要件的要求,网签内容和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内容一致,所以,网签应当视为房屋买卖合同,具有合同效力,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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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金国律师
主任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继承、行政纠纷、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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