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合同纠纷> 口头承诺不履约怎么办

口头承诺不履约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19-09-04 14:04:3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口头承诺不履约,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所以,当事人通过口头形式也能订立合同,只要一方发出邀约,另一方口头承诺的,合同就成立了。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除外,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就应严格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不过,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守约方有义务举证证明合同的成立,这在实务中是个难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张锐律师
主办律师
张锐律师

浙江-杭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刑事案件、征地拆迁

375
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