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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房强拆怎么往上告

更新时间: 2019-09-24 11:42:58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大棚房强拆可以按照如下方法往上告:

1、大棚房被强拆的农民,对土地使用权有争议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反映,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协调。

2、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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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勇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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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勇波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公司企业、证券投资、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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