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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01-13 14:12:40 0人浏览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律师解答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有:
1、合同主体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一般为具有相应的资质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
2、合同的形式要求不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承揽合同没有要合同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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