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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生育假期的规定

更新时间: 2021-01-18 15:40:59 0人浏览
女工生育假期的规定
律师解答
女工生育假期的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可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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