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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施工噪音扰民如何投诉

更新时间: 2024-04-09 16:30:45 0人浏览
市政施工噪音扰民如何投诉
律师解答
市政施工噪音扰民可以向环保部门、公安部门投诉,行为人可与施工队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帮助协调解决,第三方督促无果的可以直接投诉或者报警。
经查明,施工行为产生的噪音确实达到扰民程度的,依法对其处警告,施工队经警告后不加以改正的,依法处以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三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条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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