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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有居住权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 2024-03-21 14:29:48 0人浏览
二手房有居住权怎么办理
律师解答
二手房有居住权办理登记的流程是:
1.居住权人和不动产所有权人共同申请提交居住权合同,或由居住权人单方申请提交生效遗嘱、遗嘱人死亡证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
2.到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填写表格,进行审批;
3.缴费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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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律师
主办律师
王亚律师

辽宁-鞍山

擅长:婚姻家庭、保险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建筑工程、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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