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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房屋后如何执行

更新时间: 2024-03-01 13:41:37 0人浏览
保全房屋后如何执行
律师解答
保全房屋后,执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或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经申请,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保全的房屋通常可以在二年内申请执行,时效一般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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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万强律师
主办律师
蒙万强律师

广西-梧州

擅长:婚姻家庭、建筑工程、征地拆迁、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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