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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新规

更新时间: 2021-01-15 16:46:33 0人浏览
房产登记新规
律师解答
不动产登记新规包含有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都需要到不动产所在地进行房屋变更登记,不动产物权的变动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簿是房屋物权的法定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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