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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小产权房纠纷

更新时间: 2021-02-05 16:36:12 0人浏览
成都小产权房纠纷
律师解答
小产权房一般是没有房屋产权证,不能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转让的,是不能进行转让登记的,会发生房屋物权争议。发生纠纷后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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