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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租房行为要担责

更新时间: 2021-01-14 17:23:32 0人浏览
哪些租房行为要担责
律师解答
要担责的租房行为:
1、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3、出租人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租赁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
4、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承租人的;
5、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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