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房屋产权> 居住权人指什么人

居住权人指什么人

更新时间: 2024-01-04 13:59:34 0人浏览
居住权人指什么人
律师解答
居住权人是指根据房屋所有权人与居住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约定,在特定时间内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的人。居住权人可以是父母、配偶、子女、保姆等特定人员,原则上居住权应无偿设立。
居住权是一种排他性物权,房屋上设立居住权的,可以排除其他人居住,除非得到居住权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张沂峰律师
主办律师
张沂峰律师

山东-临沂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公司企业、征地拆迁

9839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