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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伤情鉴定怎么做流程

更新时间: 2023-10-25 14:32:05 0人浏览
派出所伤情鉴定怎么做流程
律师解答
派出所伤情鉴定的流程:派出所受理伤害案件后,根据受害者的伤情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并告知受害人去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派出所没有安排伤情鉴定,受害人可以要求派出所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受害人携带身份证、委托书、就诊记录等材料在指定的期限内前往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等待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要求鉴定机构解释或申请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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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晓军律师
合伙人律师
隋晓军律师

辽宁-大连

擅长:刑事案件、公司企业、合同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涉外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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