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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债权和普通债权的区别和联系

更新时间: 2023-09-28 12:19:35 0人浏览
担保债权和普通债权的区别和联系
律师解答
担保债权和普通债权都属于债权的范畴,其区别如下:
1.担保债权可以优先受偿,而普通债权则没有优先受偿权。
2.担保债权指的是债务人借款时提供担保物(抵押品或质押品)作为与债权人达成的一种保障形式,普通债权指的是无担保的债权。
3.担保债权需要一定的手续和成本,而普通债权不需要任何手续和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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