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业主维权> 如何才能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如何才能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更新时间: 2023-09-18 16:07:59 0人浏览
如何才能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律师解答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具备的条件有:选举的委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5至11人单数组成;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获得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邹连香律师
主办律师
邹连香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劳动纠纷、公司企业、知识产权、交通事故、继承

61408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