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业主维权> 狗狗扰民怎么界定的

狗狗扰民怎么界定的

更新时间: 2023-09-06 16:37:39 0人浏览
狗狗扰民怎么界定的
律师解答
狗狗扰民一般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早六点之间,一类生活区自域犬只吠叫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犬只吠叫夜测65分贝以上。饲养犬只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犬只吠叫时应及时有效进行制止。
法律依据
《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条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