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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律风险有哪些方面

更新时间: 2023-07-17 09:09:55 0人浏览
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律风险有哪些方面
律师解答
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律风险包括: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补缴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社保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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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金凤律师
合伙人律师
时金凤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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