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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卖了可以要回吗

更新时间: 2020-11-11 17:36:12 0人浏览
安置房卖了可以要回吗
律师解答
如果与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合同那当然不可以,但如果还未办理产权移转登记的,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人还是你,这是你若不想过户你就得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无效的房屋当然可以被要回来,你存在过错的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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