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房产纠纷> 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材料

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材料

更新时间: 2023-01-13 12:35:25 0人浏览
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材料
律师解答
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材料包括:
(一)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单位签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
(二)租房行为证明材料:承租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承租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朱春旭律师
副主任律师
朱春旭律师

浙江-嘉兴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医疗纠纷

385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