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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单方申请的条件

更新时间: 2023-01-13 12:35:30 0人浏览
不动产登记单方申请的条件
律师解答
不动产登记单方申请的条件是: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的;通过继承、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法律文书消灭不动产权利的;不动产权利申请变更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更正不动产权利登记的;申请不动产权利异议登记的。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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