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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规农村房屋问题

更新时间: 2022-12-20 17:33:44 0人浏览
国家新规农村房屋问题
律师解答
国家新规农村房屋问题如下:
1、一户人家不能申请多处宅基地,以户为单位,明确一户一宅。
2、所申请的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相关规定的标准,三口之家包括三人及以下,申建面积最多75平米,四到五人的家庭申建面积最多110平米,六人极其以上的家庭申建面积最多125平米。
3、将房屋进行出租或者转卖的村民,不允许再次申请宅基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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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春旭律师
副主任律师
朱春旭律师

浙江-嘉兴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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