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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未批先建整改措施

更新时间: 2022-12-20 16:06:00 0人浏览
项目未批先建整改措施
律师解答
项目未批先建整改措施是: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可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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