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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过户给我了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更新时间: 2022-12-08 10:26:28 0人浏览
离婚后房子过户给我了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律师解答
离婚后房子过户给了一方,法院仍可能会强制执行。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后财产分割完成,仍需要双方共同偿还,但与债权人约定由一方偿还的除外;如果过户房子的方式存在恶意,影响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行为,并申请对房子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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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奇生律师
主办律师
于奇生律师

江苏-盐城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劳动纠纷、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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