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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过户贷款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01 18:11:06 0人浏览

导读:

用结婚证贷款买房的,在离婚时贷款由取得房子的一方继续偿还。在离婚时,需要对房产归属进行划分,此时,如果贷款还没有偿还完毕的,法院会判决贷款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个人继续偿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离婚前过户贷款吗
  •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如果不能修补裂痕,唯有离婚才是最好的选择。但离婚时就需要对于房产进行了分配。可是,如果房子的贷款还没有偿还完,还需要去银行办理相应的贷款偿还转移的手续。对于需要办理这方面内容的人来说,由于不懂得在贷款办理的时候该做些什么而有很多的麻烦。那么,离婚房子过户后可以贷款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离婚房子过户后可以贷款吗

      房屋在过户之后就不能办理按揭贷款了,只能将房产抵押,办理抵押贷款。

      二、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

  • 离婚前不可以凭离婚协议办过户,因为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双方在民政局拿到离婚证之后才生效,离婚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
  • 针对离婚前,房产过户是否有效这个问题,答案比较明确:

    第一点、如果双方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过户的,那么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因为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共同的处置权。这种情况下房产过户当然有效;

    第二、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就确定了房产的归属,那么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可以持双方的离婚手续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顺便把房产进行分割,即房产归你所有。在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写明:房产归你一方所有,离婚后有关房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你一方承担,且该房产的转化物、孳息,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所得的房款、与他人交换产权所得的房产、房屋租金、房屋增值部分,也归你一方所有。

    有了这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需要办理过户以及其他手续,到时候你需要处分房产的时候,出示后可以由你一人办理。

  • 房子过户手续费的费用包含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营业税:未满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土地增值税: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所得税按照比例税率20%缴纳。登记费是按件收取,个人每个证是50元,单位每个证是8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 离婚房产分割是指夫妻离婚时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房产进行认定和处理。婚后取得的房产能否进行财产分割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夫妻间没有关于财产的协议,二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间有财产协议的,而且该协议有效,那么婚后取得的房产只能按照协议的约定归各自所有。如果夫妻间没有财产协议的,或是该协议无效,按照法律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遵照《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的原则进行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的文章如下:

  •   今年11月底,刘先生和他结婚10年的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而离婚是为了贷款买二手房时办理单身证明。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妻子结婚10年了,女儿也已经6岁多了。

      5年前刘先生来包头做小买卖,手头的积蓄不多,包头市的房价一直在涨,他也没太多考虑买房子的事情。最近,女儿每天央求他买房子,于是,刘先生从11月初开始咨询二手房的价格。经过一星期的挑选,终于看中了一套18万元的60平方米的二手房,可刘先生手头只有6万元,只能办理贷款。当刘先生得知到银行办理二手房贷款需要提交很多证明时,他才想起当初自己上学毕业后,户口一直没有落回老家锡盟,而且自己的身份证也已过期了。所以只能以妻子的名字办理二手房贷款了,可二手房屋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刘先生,用刘先生妻子的名字办理,也需要夫妻双方的户口和身份证,无奈之下,刘先生只好和妻子办理了离婚,在街道办事处开具单身证明后,用妻子的名义办理了房屋贷款。

      包头...

  • 7、

    离婚

    案件简述:家庭暴力被起诉离婚,被告反而取得大部分财产。 一男子被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已经开过一次庭感觉对方在财产分割上胜诉可能较大。经人介绍找到许律师。一审判决除少量生活必需品以外的家庭财产,包括两处房产全部归男方所有。对方上诉,二审调解结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离婚跟贷款买房没有关系。只要满足申请房贷的条件即可: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在中国境内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3、具有固定的职业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4、无不良信用记录。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 用结婚证贷款买房的,在离婚时贷款由取得房子的一方继续偿还。在离婚时,需要对房产归属进行划分,此时,如果贷款还没有偿还完毕的,法院会判决贷款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个人继续偿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离婚后房贷可以转贷。在离婚过程中,对剩余的房屋贷款由谁承担这一问题,夫妻可以进行协商处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转贷需要银行的同意,该债务才能转移至受让人。若银行不同意,该房贷不能转移。另外,在离婚时,夫妻之间也可单独约定,该房贷一方偿还湖或者一起偿还。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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