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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给法人签劳动合同吗

更新时间: 2022-11-09 18:00:37 0人浏览
需要给法人签劳动合同吗
律师解答
法人指作为法人的民事主体,属于以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法人指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在一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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