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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民检察院对赔偿决定如何执行

更新时间: 2022-09-05 13:47:00 0人浏览
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民检察院对赔偿决定如何执行
律师解答
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民检察院对赔偿决定执行如下:
1、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由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督促原案件承办部门办理。
2、支付赔偿金的,由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办理。
3、对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暂行规定》第三十条
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由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督促原案件承办部门办理;支付赔偿金的,由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办理。
第三十一条
对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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