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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安置房的分类

更新时间: 2022-03-18 16:20:21 0人浏览
动迁安置房的分类
律师解答
二类动迁安置房是:
(一)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迁,动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二)因重大市政工程而动迁,政府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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