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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的违约行为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0-10-21 10:47:26 0人浏览
保险人的违约行为有哪些
律师解答
一般保险人的违约行为主要有:
1、保险人不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尤其是责任免除条款未向投保人明确说明;
2、不按约定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3、保险事故发生后,不履行合同约定责任范围内的保险赔付,不及时核损支付赔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八)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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