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房产纠纷> 安置房能加配偶名字吗?

安置房能加配偶名字吗?

更新时间: 2020-08-31 11:21:31 0人浏览
安置房能加配偶名字吗?
律师解答
安置房能够加配偶名字,只要房屋所有人出具一份同意添加配偶的证明,书案发到期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即可。办理相关登记是应当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房屋产权权属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