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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担保的期限

更新时间: 2021-12-30 11:06:06 0人浏览
自然人担保的期限
律师解答
自然人担保的期限如下:
1、若当事人有约定的,是约定的期限,但不能早于或同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
2、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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