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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的分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3 11:32:01 0人浏览

导读:

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与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两类,那么,自然人的分类?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自然人的分类
  •   核心内容: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与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两类,那么,企业法人与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人的分类。

      我国民法通则根据法人设立的宗旨和所从事的活动的性质将法人分为两类:一是企业法人;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即非企业法人。

      (一)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因此,企业法人相当于传统类型中的营利法人。

      依照民法通则第41条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我国的企业法人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私营企业法人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等。这主要是按照所有制和出资者的国籍的不同所进行的分类。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企业法人又主要被分为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

      (二)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1、机关法人

      机关法人...

  •   核心内容: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对优先股开展试点的工作提出意见。什么是优先股?优先股有哪些分类?优先股可以分为累计优先股与非累积优先股、参与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等类型。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优先股的分类。

      根据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一、累积优先股与非累积优先股

      累积优先股是指在某个营业年度内,如果公司所获的盈利不足以分派规定的股利,日后优先股的股东对往年来付给的股息,有权要求如数补给。

      对于非累积的优先股,虽然对于公司当年所获得的利润有优先于普通股获得分派股息的权利,但如该年公司所获得的盈利不足以按规定的股利分配时,非累积优先股的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年度中予以补发。

      一般来讲,对...

  • 根据立法实践,以法定刑的刑种和刑度是否确定为标准,可以将法定刑分为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和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 台港澳法人独资属于外资企业。外资企业是“内资企业”的对称。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独自投资经营的企业,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的外资企业。

    法律依据:

    《外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外资企业法》第三条

    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的外资企业。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由国务院规定。

  •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贷款金额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

  •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区别如下:1、表现形式不同。法人股东是法律拟制的组织,具有抽象性。自然人股东是具备实体的个人;2、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同。法人股东以股东代表依据授权书行使权利,后果则由法人股东承担。自然人股东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   股东是可以分为自然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的,这两种不同类型的股东很多人弄不清楚区别所在。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区别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区别

      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

      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由此:主要区别仅在于权利义务行使承担方式上有别。权利义务的实质内容无区别。

      二、股东的权利  (一)股东身份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二)参与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

  •   公司创办以后,自然有关于职位的区分,公司法人是企业组织,法人代表是代表公司法人的自然人,而大股东是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中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公司法人和股东自然是相互依存的关系,那么公司法人与大股东的区别有哪些?

      1、法定代表人承担经营中的责任,股东承担的是出资的责任。

      2、有限责任是指公司一旦经营不利的话,股东只以自己的出资额度为限承担的责任,超过的部分债务无须再承担责任,这时通常就是破产。注册资金100万只承担100万的责任。

      3、有限责任股东不须承担出资额以外的责任。

  •   通常情况下,个人在公司享有的股权是可以转让的,但在办理股权转让要经过一定的过程,才能把股权正式转让给他人。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自然人办理股权转让流程规定?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自然人办理股权转让流程规定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法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1、股份转让场所法定。《公司法》第139条规定,股票的转让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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