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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购房公积金政策

更新时间: 2021-12-09 14:21:27 0人浏览
中山购房公积金政策
律师解答
购房时中山的公积金政策是: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为总价款的20%;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和额度根据房子的楼龄和结构决定,贷款首付一般30%-70%,贷款年限一般5-30年。
法律依据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市公积金中心承担。 第四十六条 市公积金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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