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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

更新时间: 2021-11-19 11:32:09 0人浏览
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
律师解答
认定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如下:
1、债权人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不良债权转让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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