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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原承租人死亡变更承租人需要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 2021-11-15 14:14:43 0人浏览
公租房原承租人死亡变更承租人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解答
原承租公租房的人死亡后变更承租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原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承租人死亡证明;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申请书。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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