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房产纠纷> 农村宅基地建房需要哪些手续?

农村宅基地建房需要哪些手续?

更新时间: 2020-07-24 09:22:33 0人浏览
农村宅基地建房需要哪些手续?
律师解答

农村宅基地建房需要以下手续:

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张榜公示;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