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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地产不得进行转让

更新时间: 2021-08-02 08:55:04 0人浏览
哪些房地产不得进行转让
律师解答
不得进行转让的房地产有: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
2、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被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
6、权属有争议。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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