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疗事故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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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未申请再审,可以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吗?
    、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很多时候,当事人刚开始都会放弃再审想法,过一段时间后又突然想再申请再审,但此时已发现超过了再审申请的期限6个月。那这个时候怎么办呢,能否想检察院申请抗诉解决呢?当事人的这个想法是否可以实现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从上述法律规定内容来看,当事人要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必须先启动再审申请,如果没有申请再审而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人民检察院是不会受理。因此,当事人一定要在判决书生效后的再审申请期限内,想清楚是否要启动后续再审及抗诉的诉讼流程,以免错过相应的时间而导致无法启动再审或抗诉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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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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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同时符合哪些条件?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二)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三)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四)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律师补充:上市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合规。上市公司实施回购方案前,应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由证券交易所监控的回购专用账户;该账户仅可用于存放已回购的股份。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上市公司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应当从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二)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三)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四)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因本规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前款第(一)项。
    天津律师-黄维宝律师 黄维宝律师
    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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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申请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抵押合同。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变更登记、机动车迁出迁入、共同所有人变更或者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律师补充: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四)机动车报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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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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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后还能反悔吗?
    赔偿协议。若双方之间达成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双方之间是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受胁迫欺诈等情况下签订的,则该协议视为有效,则双方就不可以反悔。若双方之间达成的赔偿协议是存在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或存在诱骗欺诈等情况的,则该赔偿协议可能被视为无效或者可撤销。受害人不知道其伤情后续发展情况下达成赔偿调解协议,此后伤情发展超出了常人所能预料的后果,受害人可以重大误解或缺乏判断能力导致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撤销调解协议。律师补充: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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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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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根据诈骗手段、犯罪数额、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综合考虑诈骗手段、犯罪数额、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律师补充:信用卡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此外,行为人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信用证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三)骗取信用证的;(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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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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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出卖人该怎么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在以下A公司诉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原告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可知原被告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均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义务。被告收到原告货款后,未及时发货,亦未按时退还货款,显属违约。因此,本院对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货款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原告主张的利息损失计算标准,不违反法律规定,且具有事实依据,本院予以确认。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B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A公司货款xxxx元;二、被告B公司2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A公司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以xxxx元为基数,自2023年x月x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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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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