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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时履行抗辩权的使用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6 14:11:03 人浏览

导读:

异时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那么异时履行抗辩权的使用条件是怎样的呢?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异时履行抗辩权的使用条件

、异时履行抗辩权的使用条件

1、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

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单务合同无对价关系,不发生后履行抗辩权。如果当事人互负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亦不发生后履行抗辩权。

2、该合同需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

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多是有先后的。这种履行顺序的确立,或依法律规定,或按当事人约定,或按交易习惯。很多法律对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做有规定。当事人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约定履行顺序,谁先履行,谁后履行。在法律未有规定、合同未有约定的情况下,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可依交易习惯确立。例如,在饭馆用餐,先吃饭后交钱。旅店住宿,先住宿后结帐。乘飞机、火车,先购票,后乘坐。倘若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谁先履行合同,此时可采用担保等方法确立谁为履行先。例如,在一项买卖合同,谁也不愿先履行,卖方不愿先交货,怕买方收货不交钱。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由银行协助双方履行,买方先将货款打入银行,由银行监管此款,卖方即行发货,买方验收后,银行将款项拨付卖方。合同按此顺序履行。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

具备上述条件,发生异时履行抗辩权,即没有先履行义务但已到履行期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权利。

二、异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情况是怎样的

行使履行抗辩权,是否需要向对方作明确的意思表示?是否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应区别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规则。

第一,当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时候,可以不通知对方。因为不通知对方,不会因为未通知而给对方造成危害。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表现,是届期不履行债务,此时应推定在先履行的一方了解另一方是在行使自己的对抗权利。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未通知另一方并不构成合同责任。这不同于行使不安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要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第二,当负有一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履行有重大瑕疵时,或只履行一部分时,依诚实信用原则,另一方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应当通知对方,给对方举证、解释、改正的机会,防止损失的扩大。

三、异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范围是怎样的

一方的履行为另一方履行的条件,在涉及担保的合同中经常出现。中国《民法典》规定了定金、抵押、质押、保证和留置五种担保方式。其中,定金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与另一方的履行抗辩权有密切的关系。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异时履行抗辩权使用条件的法律知识。其使用条件包括双方基于同一合同并且互相负有债务、合同中约定了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没有及时履行义务等等。若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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