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保证人是没有先诉抗辩权的,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是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连
连带保证人是没有先诉抗辩权的,只有一般保证人才依法享有该项权利。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如果存在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等法定情形,一般保证人是无法行使
合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履行抗辩权。在实际生活当中,抗辩权具有防御性、永久性等特点。同时履行抗辩权只会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合同之中。
认定先行履行抗辩权法律效力的方法包括当事人互负债务并且是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包括性质不同、形式不同等。先履行抗辩权不受诉讼时效的
先履行抗辩权与后履行抗辩权区别在于概念不同、构成要件不同、适用条件不同。先履行抗辩权一般发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而后履行抗辩权则发生在没有规定履行
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况有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先诉抗辩权的形式有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混合担保中提供担保的第
先诉抗辩权的限制情形包括债务人变更住址,使得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在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过程中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了优先
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一般保证,对于连带保证责任而言,由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性质使得债务人保证人对主债务的履行无先后次序之分,所以是没有先诉抗辩权的。
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是债务人下落不明、没有可以供执行的财产、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等情形。先诉抗辩权与诉讼时效抗辩权的区别在于产生方式不同、适用场合
法律规定的抗辩权种类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履行抗辩权,其中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
先诉抗辩权行使条件的规定是双方当事人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等。先诉抗辩权与诉讼时效抗辩权的区别在于产生方式不同、适用
顺序履行抗辩权适用条件是合同的履行有先后的顺序。具体是指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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