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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和解除有区别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18 09:51:08 人浏览

导读:

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和解除有区别,主要体现在撤销与解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出现的情形、是否由当事人协商约定等方面的不同。房屋买卖合同撤销的时效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

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和解除有区别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和解除有区别吗

  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和解除是有区别的。

  1.合同的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事由,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的撤销是针对可撤销合同而言,合同被撤销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是有效的。

  2.合同解除后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而解除前已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撤销后即自始无效,撤销前已经履行的部分也归于无效,依照无效的法律后果进行处理。

  3.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自行解决,也可以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而合同的撤销必须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处理。

  二、房屋买卖合同撤销时效是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撤销时效是: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撤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以撤销;法定其他情形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三、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为:如果并未履行义务,则不再履行。法律快车提醒,已经履行的,比如买方支付的房款,卖方应当返还。对于造成的损失,另一方也有权要求赔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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