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更改租房合同的出租人算违约吗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房屋的租赁合同的签署状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会是经常会遇见的,那么,中途更改租房合同的出租人算违约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中途更改合同是否违约就要看双方是否协商清楚,如果私自的更改或者是中途涨价没有得到承租人的同意就是违约的;
按照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更改房屋租赁合同:
(一)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二)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
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致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如果房屋损坏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或者是因为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或者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维修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免责。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该房屋是因为出租人未及时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使得房屋未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下,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而致使房屋损坏的,出租人不能免责,并应依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责任。如果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维修房屋,但是出租人在出租时,对该房屋的现状有所隐瞒的,如果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的话,出租人也不能因此完全免责。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出租人是房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且租赁合同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等内容。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中途更改租房合同的出租人算违约吗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租赁合同的签署内容需要根据双方约定确定,签订之前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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