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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私自买房属不属于转移财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5 14:27:13 人浏览

导读:

夫妻一方私自买房,如果在隐瞒的情况下,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就属于转移财产。如果夫妻一方私自买房,将房屋登记在夫妻两人的名下,就不属于转移财产。那么,夫妻一方私自买房属不属于转移财产?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一方私自买房属不属于转移财产

  一、夫妻一方私自买房属不属于转移财产

  夫妻一方私自买房不一定属于转移财产,如果买房的行为是为了夫妻共同的生活就不属于,如果是用夫妻的财产而为了私利就是属于转移财产的。

  (一)掌握财产状况。财权最好不交给一人,房产证书上注明自己为房产共有人,拥有企业股份的,关注财务报告、资产审计报告。有资金投入股市的,关注资金对账单,掌握资金流量。这样可及时发现套取现金而后转移、隐匿。还要防止对方以亲友名义购买房产,离婚后再过户到自己名下来转移财产。

  (二)及早约定归属。

  (三)注重宣传法律规定。

  (四)特别注意外债。

  (五)保存相关凭据。

  (六)迅速及时取证。

  (七)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一方卖房是否有效

  夫妻一方卖房的效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的情况下,部分共有权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一般来说,为了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应以购房人是否系善意、有偿作为判断未经夫妻双方同意一方擅自卖房合同效力的条件,只要购房人要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同意,该合同有效。

  三、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卖房需另一方签字吗

  放弃的仅仅是签字的话,还是共同财产。

  如果说明放弃房屋产权所有权的话,那此房产就是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一方私自买房属不属于转移财产的相关知识,在夫妻生活中,双方有着共同处理夫妻财产的权力,但是如果一方擅自卖房,虽然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但是往往对方是不知道内情的,因此就会牵扯出很多纠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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