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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8 15:03:39 人浏览

导读:

实践中,对于房屋产权的处理需要按照有关的情况进行,这是对于产权的充分利用行为。那么,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一、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不可以。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因此,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可以订立合同进行买卖,但是不能办理过户转让。因房屋买卖合同发生争议的,买主可以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督促卖主积极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并办理过户手续。卖主在客观上不能取得房屋产权的,买主可以要求卖主承担损失并请求赔偿。

  二、房屋产权诉讼期限是多久

  房地产纠纷诉讼一般时效为两年,延付、迟付、拒付租金诉讼时效为一年,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确实不是由于原告的过 错,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当中止计算,从障碍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的90 天内,必须协助业主办理好房地产证,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的房地产纠纷诉讼时效分为三种情况:

  (一)房地产纠纷一般诉讼时效:2年

  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两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房地产纠纷特别诉讼时效:1年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房地产纠纷最长诉讼时效:20年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三、房屋产权公证书范本

  房屋产权公证书范本

  (______)___年第___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预出售方):______(全称),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号码:______,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乙方(预购买方):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或身份证件编号:______。

  公证事项:商品房预售合同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本处申请办理前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

  经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前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注①:如有代理人,应写明:代理人具有相应的代理权)。

  甲方转让的房屋期权坐落于______,暂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相应占用的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系甲方经政府批准投资、开发的《______》(注②;商品房的冠名)外销/内销商品房。甲方对该房屋期权持有(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全称)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该房屋期权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房地产登记部门全称)查无预售、抵押及其他权利受限制的登记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该房屋期权可依法转让(注③:该房屋期权在转让时设有抵押权或其他权利受限制的,证词应据实视情表述)。

  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方以(币种)______(大写)______元整将上述房屋期权转让给乙方,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房屋交付日期及违约责任等条款具体、明确(注④:若房价款在订立合同时已付清应当据实表述)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______(甲方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与______(乙方姓名)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合同签订地点)签订了前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鉴属实。

  (注⑤:若合同在本处、本公证员或其他公证员面前签订的,证词应视情表述;若合同经境外公证、认证的,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不予证明)。

  该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公证)之日起生效。

  (注⑥:合同的生效证词应视情表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县)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的相关知识,因房屋买卖合同发生争议的,买主可以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督促卖主积极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并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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