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不论是继承遗产还是放弃继承遗产都是需要去进行公证的。放弃遗产继承需要哪里材料,需要我们去哪里办理放弃遗产继承公证,放弃遗产继承公证有期限吗?那么保证人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22条等的规定,保证合同的签订形式共有四种:债权人与保证人在主合同之外,单独签订保证合同;在主合同上设立保证条款,除主合同当事人之外,保证人也签字;主合同上没有保证条款,但第三人以保证人身份签字;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如《承诺函》《保证函》等,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只要满足以上四种情形之一,就构成了法律上的保证合同。另也有观点认为,公民间的口头保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也视为保证合同成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同的保证方式,保证人享有不同的权益。按照债务到期之后,债务人与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关系有无先后之分,可以将保证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拒绝。但应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依规定,连带责任保证即一旦债务人到期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一并要求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如双方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的,依规定,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利向债务人进行追偿。依照规定,追偿权的正常行使是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后。作为例外,该法,债务人破产且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即提前行使追偿权,以免未来追偿权落空。关于追偿范围,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换而言之,在保证范围内,保证人现实承担了多少清偿责任,就向债务人追偿相应的数额。如果主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保证人仍为清偿的,不得向债务人进行追偿,但主债务人同意支给付的情形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保证人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相关法律知识。放弃遗产继承公证是有时间限制的,放弃遗产继承的继承人应该在两个月内去办理。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以及其他法律问题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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