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总则 > 自然人 > 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需要哪些证明

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需要哪些证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1 10:52:35 人浏览

导读:

无行为能力的人一般是8岁以下的儿童,一般来说无行为能力的人是不能自己从事民事活动的。那么,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需要哪些证明?接下来,关于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需要哪些证明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需要哪些证明

  一、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需要哪些证明

  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申请人已提供鉴定意见的,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程序是什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三、指定监护的原则

  不管是法定监护还是指定监护,都是以被监护人为中心,因此有关组织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虽然不受顺序的限制,但都必须遵守一条原则——对被监护人有利,亦即应充分考虑将被指定的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认为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这一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指定监护人时必须遵循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需要哪些证明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要将成年人申请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要出具其不能从事民事活动的证明,一般来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精神病人。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