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法在权利的设定中,规定有两项权利-------表演权与表演者权,二者并非一个意思,且差异较大,容易混淆,故笔者在此对二者略加分析,以兹比较.. 一.表
互联网的发展给传统的版权保护制度带来新的挑战,也对表演者权利的保护产生了冲击和影响。我们保障表演者的合法权益,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和提高表演者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另一
表演者权是著作权的邻接权,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前者主要是署名权(表明表演者身份权)和形象权。后者主要是非经表演者同意,任何人不得将表演内容录制、复制、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著名西河大鼓表演艺术家马增芬的4名子女,诉九洲音像出版公司、北京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中国经济信息社、贵州东方音像出版社、广州鸿翔
3月27日,一起涉嫌侵犯歌手容中尔甲表演者权、著作权的案件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法院一审认定被告公司的侵权事实成立,判令被告方未经容中尔甲许可,不得
日前,一起复制、发行光盘涉嫌侵犯歌手容中尔甲表演者权、著作权案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法院一审认定相关被告公司的侵权事实成立,判决被告方未经容中尔甲许可
设立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具备表演技能的演职人员; 3.有固定的地址和与演出需要相适应的器材设备;
表演者权保护期。三种不同邻接权的保护期是以20年为最低限,按三者的情况分别规定的。表演者权保护期--如果演出实况 没有被录音或录像,则保护期从表演活动发生之年的
《保护表演者、音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 (Rome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Performers, Prod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的规定,表演者应履行取得许可和支付报酬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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